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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残疾人提供更加稳定更高水平的民生保障!珠海出台新规划


到2025年,

全覆盖、多层次的残疾人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

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

珠海市“十四五”

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正式印发!


为推动珠海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日前,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珠海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了哪些主要目标

一起来了解!



《规划》明确,珠海“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努力实现如下主要目标:


1

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到2025年,全覆盖、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得到明显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2

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有效提升

到2025年,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更加完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康复服务供给结构更加合理,供给能力明显提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均等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金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3

残疾人融合教育全面推进

坚持统筹推进,普特教育融合。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残疾人职业教育及终身教育进一步发展,残疾人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4

残疾人就业创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

到2025年,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促进残疾人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创业,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5

残疾人托养照护体系更加健全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行的托养照护服务模式基本建成,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6

无障碍城市建设全面提速

建立健全无障碍城市建设法规制度,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升信息无障碍建设水平,推动公共服务无障碍,提高全社会无障碍理念。


7

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

将残疾人文体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局,形成政府主导、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力量广泛支持的新机制,广大残疾人文体生活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8

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全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建设更加健全,维护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保障残疾人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充分参与社会生活。


9

残疾人保障与发展体制机制更具活力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协同治理效能得到提升,社会扶残助残活动充分激发,残疾人服务业、信息业、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高,残疾人及残疾人组织的主体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城乡残疾人服务机构和基础设施更加完备。残疾人事业人才培养和经费保障机制更加畅通,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残疾人及残疾人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


(点击查看大图)


围绕实现“十四五”目标,

《规划》提出九大主要任务

包括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

建立健全残疾人托养照护体系、

构建多元化帮扶体系等内容。



提升社会保障精准化水平

加大特困残疾人家庭的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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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急难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的覆盖面和精准度。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最低生活保障。对于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残疾人家庭或个人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以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互补衔接。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的精神障碍患者风险评估筛查制度,落实分类救治救助。完善康复救助制度,进一步提高康复救助标准、扩大康复救助对象范围。探索建立以残疾人不同生命阶段的康复需求为导向的康复救助制度体系。


2.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险制度。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率,推动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按规定落实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残疾儿童个人缴费资助政策。探索建立残疾人康复保险制度。推动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充分发挥工伤保险的预防、补偿和康复功能。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承保残疾人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的保险项目,开发适合残疾人及其家庭的保险与金融产品,并实施费用优惠。


3.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完善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珠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适时推进两项补贴提标扩面。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更新完善补贴指导目录,提高辅助器具适配率。建立健全残疾孤儿保障体系,提高残疾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响应服务能力。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鼓励高铁、民航为残疾人提供优惠和便利。推动医疗、教育、文化、体育、法律、通信等公共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实施费用减免优惠,并提供优先服务和支持性服务。完善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


4.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中,优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对无力自筹资金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村残疾人家庭给予倾斜照顾。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统筹考虑无障碍需求。


5.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残疾人保护。将市、区、街道残联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状态下对残疾人的服务保障。加快推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规政策中进一步明确残疾人紧急避险、灾害防治防护和无障碍城市建设等工作内容。推动应急避险设施和公共场所的无障碍建设与改造,鼓励和支持适合残疾人的专业救援设备的研发与配备。


6.加强伤残退役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和《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包含安置补助、住房保障、医疗保障、托养服务等在内的伤病残军人安置管理和服务优待体系。


7.探索推动港澳台地区残疾人在珠享有普惠性社会保障。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探索推动珠澳跨境残疾人社会保障有效衔接,探索推动符合条件的在珠港澳台地区残疾人享受相应社会保障。

完善残疾预防工作体系

进一步提升康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残障人士在进行康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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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残疾预防工作体系。编制和实施《珠海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效能,完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流程。健全残疾儿童首诊报告制度,建立残疾预防综合信息共享平台。组建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专家库,推动残疾预防新科技新方法的研发和推广。加强对高血压、冠心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预防检测,减少慢性病致残、老年病致残的发生。做好致残性重大流行性传染疾病的防控工作,实施致聋致盲性疾病早期诊断和干预。控制、减少环境因素和意外事故致残,强化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工作,完善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推广精神疾病“医院-社区-家庭”一体化防治康复模式。利用残疾预防日、爱耳日、孤独症关爱日、爱眼日、防灾减灾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交通安全日等宣传节点,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


2.促进残疾人健康。实施健康珠海行动,完善残疾人健康促进政策。将残疾人健康状况、卫生服务与利用等纳入全市卫生服务调查,加强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调查。将残疾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就医便利,维护残疾人平等就医权利。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关注残疾妇女和残疾女童健康。


3.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丰富拓展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加大残疾人康复救助力度,不断提高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推动0-17岁残疾少年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优先保障户籍内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逐步实现持有居住证的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7-17岁残疾少年儿童支持性服务全覆盖。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服务工作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和监护补贴标准。增强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供给,将残疾人康复设施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鼓励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和居家康复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卫生公共服务、健康管理和康复医疗、护理、咨询转介等服务。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监督,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第三方评估督导。


4.优化辅助器具推广和适配服务。落实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和补贴政策。健全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三级网络。推动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升个性化、专业化服务能力。支持医疗、康复、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教育、就业、托养机构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加强社区辅助器具服务点建设,推广社区辅助器具租赁、回收、维修等服务。支持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在残疾人康复中的创新应用。

不断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

实现广大残疾人的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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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应用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监测系统,以区为单位,由教育部门牵头,会同残联、卫健部门逐一核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数据。


2.推进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资源中心)建设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普通学校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支撑,构建完善的随班就读工作机制和科学的支持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校园无障碍设施建设。


3.积极引导普通学校在常规教育教学工作中落实融合教育,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通过特教资源中心或第三方评估管理的方式进行质量把关,保障残疾学生的教育品质。


4.优化特殊教育学校布局,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加强多学科专业人员的配备。完善“送教上门”服务制度,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提供专业规范的送教服务。加快推动互联网和5G技术的融合应用,建立多部门互联互通、协同共管的特殊教育工作机制,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5.完善珠海市残疾人教育生活补助政策,对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家庭子女各教育阶段生活给予补助,实现各教育阶段生活补助的全覆盖。


6.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鼓励整合资源,积极探索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入园学习,采取随班就读、特教幼儿班等方式,让残疾儿童就近就便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


7.加强残疾人中、高等教育。支持校企合作,保障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教育或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支持市内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学生开展继续教育,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发挥线上线下教育优势,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体系。

加大支持政策供给力度

实现残疾人高质量的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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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健全残疾人就业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职业教育、奖励补贴、就业服务等支出。强化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等,对辅助性就业机构和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实际安排人数给予补贴,对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等给予奖励。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确保就业残疾人享有低保渐退、收入扣减、个税减免等政策。


2.拓展残疾人多元化就业渠道。一是依法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联网认证工作,健全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推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岗位预留、定向招录等方式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供给,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家属。进一步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二是巩固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基地建设。支持非营利性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持续发展。对安排残疾人集中就业的单位给予无障碍改造经费资助。三是大力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规范残疾人辅助性机构的认定和管理,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就近就便安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等就业困难残疾人进行职业康复。逐步建立残疾人支持性就业辅导员委派机制,扶持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开展支持性就业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开发和实施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四是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互联网+”就业、居家就业、灵活就业等适合残疾人的新就业形态,进一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积极帮扶“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实现就业。


3.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将残疾人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群体,帮助有就业意愿、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普遍接受相应的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强培训和就业的有效衔接。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培训项目,开展“师带徒”“定岗式”“定向式”等培训,培育一批岗位精英和技能能手。组织队伍积极参加国家、省举办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


4.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实时追踪辖区残疾人就业状态,全面摸排辖区残疾人的就业意愿和就业需求。通过社会力量或政府购买等方式,为残疾人提供全链条、个性化的就业创业支持服务。加强教育和就业的生涯转衔服务,支持开发适合残疾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家庭手工业等就业创新项目。鼓励残疾人参加各类就业创业大赛,建立奖励机制。探索建立就业辅导员制度,鼓励用人单位根据一定比例聘用就业辅导员协助残疾人适应工作。


5.推动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完善区级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配套措施,促进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重点扶持农村残疾人创业带头人和集中安置农村残疾人就业的龙头企业,支持农村“双创”基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残疾人就业。


6.规范和扶持盲人按摩行业发展。促进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巩固盲人保健按摩传统就业项目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盲人按摩等残疾人就业机构发展。为有服务需求的盲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推动盲人按摩行业发展。鼓励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就业执业。巩固和创新盲人保健按摩传统就业培训项目,鼓励举办语音客服等职业技能培训,拓宽盲人在文化艺术、信息化应用等领域就业渠道。


7.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消除各类职业入职及评级考试中基于残疾的歧视。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无障碍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加强残疾人劳动就业监察,严肃查处侵害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利的各种行为。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消除用工单位和社会公众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创造更加包容、公平的就业环境。

以规范化、专业化为抓手

建立健全残疾人托养照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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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化残疾人托养照护体系。探索包括居家照顾服务、社区日间照料、社区家庭式托养和机构集中托养等多元模式的托养照护体系。为不同年龄段、不同照顾需求和处在不同家庭结构中的残疾人提供社会化照护服务。建立“社区康园中心”分类管理、专业督导、评估考核、资金保障、机构退出等机制。


2.规范残疾人托养机构运营管理,提升托养服务人才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各区通过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推进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支持金湾托养服务中心打造成高水平托养服务中心,在服务标准、服务模式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财政补贴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建立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3.逐步将残疾人托养照护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残疾人家庭支持政策。巩固家庭在照护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探索建立喘息服务制度。公益性养老服务资源优先满足失能、半失能的视力、听力、智力、精神等残疾老年人的需要,鼓励兼顾就业年龄段的托养功能。探索开展老年人和成年残疾人子女共同入住公益性养老机构或残疾人照护服务机构服务。


4.逐步将残疾人寄宿制集中托养纳入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寄宿制托养主要服务家庭照护困难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突出残疾人托养服务重点群体。加强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扩大残疾人托养服务供给,统筹城乡残疾人托养服务建设与管理。将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整体规划、统筹推进。将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协同推进,优化托养机构设施布局,整合服务资源,开展社会化管理运营,不断拓展托养服务能力和辐射范围。

加强无障碍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

促进残疾人参与社会水平



商场地下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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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无障碍城市建设制度建设。动《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尽快出台。开展无障碍城市建设状况摸底调查,完善无障碍城市建设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无障碍城市建设长效工作机制,明确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


2.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重点加强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对外办公场所,学校、医院以及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和影剧院等文体娱乐场所,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场所,旅游景点、公园等公共场所以及银行、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大无障碍巴士、无障碍的士投放力度。在规划期内完成10条无障碍乘车公交线,投用100辆无障碍出租车。公共停车区按一定比例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加快推进无障碍社区、无障碍校园建设。


3.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进一步推动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网络购物网站和新闻资讯、金融服务、市政服务、医疗健康等领域的信息无障碍改造。支持政府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研发和推广无障碍信息交流的技术、产品及服务。


4.提升公共服务无障碍水平。加强推广国家通用手语、盲文,引进人工智能手语播报系统,推进实施影视作品字幕工程,公共服务机构、文体娱乐场所及公共交通应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合乎规范的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上门入户或远程为老年残疾人和其他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办理金融业务。支持电信、互联网等运营企业推出适合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信息服务和网络消费优惠套餐。推进“互联网+残疾人服务”,做好老年残疾人使用智能终端产品的保障措施,引导相关企业逐步实现食品和药品说明以及地图导航的信息无障碍。


5.加强对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健全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三同步”管理机制。加大无障碍城市建设的倡导和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无障碍城市的认知,让全社会自觉参与无障碍城市的建设与监督。积极支持无障碍城市建设领域的科学研究,推动建立高质量的无障碍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提升无障碍城市建设的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

建立多元化、常态化机制

丰富广大残疾人的文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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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力宣传平等、参与、共享价值理念,逐步消除基于残疾的歧视。利用“全国助残日”和“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文化宣传活动。加强珠海各级主流媒体对残疾人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报纸、杂志、户外广告、移动客户端、公交地铁等载体,加大扶残助残公益广告的投放力度,将残健共融理念纳入各类公共文化活动的策划与执行中,加大对反映残疾人工作、生活、学习等公共影视文化作品创作的支持力度。


2.积极依托公共文化机构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无障碍服务(盲文、有声读物、手语电视节目)全面提升。不断丰富适合残疾人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文化进社区。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依托“互联网+”技术,打造智慧化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公共文化场所无障碍建设与改造,提高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和快捷性。


3.加大全民健身助残工程的支持力度。依托残疾人体育组织和康复机构,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继续实施“自强健身工程”和“康复体育关爱工程”,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提升镇(街道)和农村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指导员覆盖率,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


4.发挥学校资源优势,助力残疾人体育工作。进一步推动珠海残疾人体育工作普及化,努力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积极开展竞技类残疾人体育项目的集训,鼓励本市高水平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省、全国及更高水平残疾人运动会。


5.利用网站、微信、网络电台等新媒体平台。营造尊重、理解、接纳残疾的社会文化氛围,为残疾人搭建文化交流平台,向社会展示新时代残疾人正能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在残疾人领域的新政策、新举措,广泛报道残疾人事业的新发展、新成效。

创新维权工作机制

保障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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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体系。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要求,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体系,制订保护残疾人权利的优惠政策和扶助规定,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继续实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信息公开制度,推动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参与相关立法,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以各种方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和实施建言献策。


2.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加强《残疾人保障法》《民法典》等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制观念,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坚持在学校、社区、商场等重点公共场所开展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宣传手段,积极拓展互联网、远程教育、车载电视、手机短信等普法宣传新载体。依托知识竞赛、专项宣传活动、法制展览、法律讲座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全方位、多角度的普法宣传活动。


3.建立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重点对象,健全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保障残疾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培养助残公益律师队伍,开展法律服务志愿助残行动,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服务,实施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进一步降低残疾人获得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案件范围,加大残疾人司法救助力度,方便残疾人诉讼。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坚决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4.畅通残疾人信访维权渠道,继续办好1234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实现12110短信报警平台的全覆盖和整体服务功能的提升。着力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公益诉讼制度以及其他利益表达机制。加强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社区网格员和社区社会组织的联动,落实辖区残疾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体系,增强残疾人及家属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资金投入。

营造扶残助残社会氛围

构建多元化帮扶体系



残疾人康园中心学员们手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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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工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扶残助残传统美德,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文明社会氛围。


2.大力发展助残社会服务。加大对残疾人专门协会和各类助残社会组织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和设施,在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社会工作等方面让更多残疾人受益。扩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范围和规模,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目录,健全财政资金对助残社会组织的扶持机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探索以公益创投等形式扶持各类助残社会组织和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


3.加快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建立健全残疾人慈善事业支持和保障机制,培育助残慈善品牌,规范助残慈善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社会组织通过捐款捐物、扶贫开发、助学助医等方式,为残疾人奉献爱心,提供慈善帮扶。广泛开展群众性助残活动。提倡在单位内部、城乡社区开展群众性助残活动,鼓励青少年参与助残公益劳动和公益服务。


4.全面提升助残志愿服务水平。借助“志愿之城”“艺术之城”“书香之城”打造契机,广泛开展助残服务行动。依托康园工疗站、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服务机构和社区社会组织,系统摸查志愿服务的需求,与助残志愿服务组织共同探索制定精准化的助残帮扶工作。大力搭建文艺助残展示平台,鼓励和支持以残疾人为主题的艺术作品创作与演出,对优秀文艺助残志愿者、志愿者团队、志愿服务项目进行激励。


5.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残疾人服务供给,推进残疾人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产业优势,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促进残疾人服务多元化发展,提升残疾人服务效能。支持社会力量研发适合残疾人的护理、康复、生活照料等相关产品用品和设备设施。


6.推进残疾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中医康复学、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特殊教育、手语盲文等相关专业,设置相关培训课程,实施人才培养计划,拓宽继续教育渠道。加强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照护、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稳步提高相关人员工作待遇,加强粤港澳三地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交流,支持助残社会组织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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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规划》的出台实施,

切实维护残疾人平等权利,

深入推进残联治理体系改革,

不断增强残疾人获得感、

幸福感、安全感,

推动珠海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珠海政府网,部分图片来源于珠海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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